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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招标公告

2025-10-15 16:01:28  点击:71

    本招标项目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

二、项目内容: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劳务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劳务(包含: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管道安装工程,检查井工程,顶管井工程,机械掘进顶管工程等劳务);绿化亮化工程劳务(包含: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路灯安装工程,强弱电管道安装工程,视频监控安装工程等劳务);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标志标线工程等劳务);砌筑及安装工程劳务(包含:浆砌片石挡墙及附属工程,砖砌围墙工程,麻石板、透水砖铺装工程、透水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压模工程、路缘石安装工程,钢筋绑扎及支模工程等劳务);路面及桥涵工程劳务(包含:桥梁结构及附属工程劳务、涵洞结构及附属工程劳务、路面修复工程等劳务)

三、合作方式期限

入库单位的合作期限为2年,自中标入库之日起计算。入库单位为8家中标入库后招标人根据单个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在库内合作单位进行报价谈价或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受托单位,每个单位每月同时承担在建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时,不能参加当月新增项目劳务分包业务。

四、招标方式及项目要求

1、招标采用公开挂网招标,资格后审。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作业,以招标人确定实施的具体项目工程量进行计量计价。

3、如项目为应急工程或专业分包除外。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挂网之日前的日期)。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分包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施工项目业绩和经验,须提供近两年内(2023年9-2025年9)不少于100万元(不含100万)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施工合同(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和付款凭证,中间计量单和施工验收结算单资料至少提供一项。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

5、承诺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取消入库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及考评考核及退出机制

1、入库后,根据招标人确定实施的单个项目,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安排进场施工(是否支付进场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具体项目合同中约定)。施工劳务中间计量按照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支付中间计量款,中间计量金额以甲方签证的计量单为准。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办理验收结算后,双方签订结算承诺书,甲方按结算金额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剩余3%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若无质量问题或乙方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自项目竣工验收满一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不低于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考评考核及退出机制

劳务分包单位入库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作业,否则取消入库资格。合作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方有权解除相关合同,并将劳务分包单位清退出库:

(一)对采取报价谈价或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的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无正当理由累计2次不提供施工劳务分包作业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劳务分包作业且超过30日的;

(三)响应委托方速度慢,服务态度不好,不按要求提供施工劳务分包作业的;

(四)出现安全事故的;

(五)对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拒不整改的;

(六)对质量事故整改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七)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规定的;

(八)将劳务转包分包给他人的;

(九)无故拖欠民工工资的;

(十)实施期间被行业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万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合作期内,根据招标人确定实施的单个项目采取报价谈价或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的施工劳务分包单位,该单位中标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不履行中标资格的;

2、根据项目甲方下达的开工令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未进场施工,经过沟通后还未进场施工的。

若在合作期内中标方施工作业成果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时,随入库截止时间到期,招标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投标文件相关附件模板资料的获取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1023日上午9时。

十一、开标地点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投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和中兴路交汇处滨江尚品裙楼)。

十二、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递交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相关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①提供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见附件);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承诺书(见附件);4、按招标公告“第五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5、提供招标公告中“第十三项”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表要求的相关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统一为A4纸幅,根据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提倡双面打印。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不做密封要求,另做一包单独提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三、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以业绩情况得分与获奖情况得分之和高者优先。入库单位必须满足综合得分60分以上(不含60分

2、对于业绩和获奖等情况,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后会进一步核实,如不属实,招标人有权废除其入库资格,按后序排名替补。

3、如按上述方法选定的单位数量不足8家,则暂以选定的单位进入合作库单位。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办公地点

10

总部或者子公司、分公司设在永州,有固定办公地点的,得10分;(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总部或者子公司、分公司未设在永州的,出具入库后在湖南省永州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承诺函的,得8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上述两者情况以外的,得0分。

2

组织架构

20

对投标单位组织架构、公司制度完善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1、组织架构完善、公司制度完善得15-20分;

2、组织架构较完善、公司制度较完善得10-14分;

3、组织架构不完善、公司制度不完善得5-9分;

未提供不得分;公司制度包括:日常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班组管理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等。格式自拟。

3

人员、设备拟配备情况

25

本次合作拟提供人员、设备应科学、合理,满足实际业务工作需要。根据提交的资料中拟提供人员、设备进行综合评估。格式自拟。优良的,得20-25分;较好的,得15-19分;一般的,得10-14分;未提供的,得0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设备包括施工需求的相关设备配置情况)

4

业绩情况

40

1、要求近两年((2023年9月-2025年9月))相关项目业绩(指市政、建筑等)。提供单个项目业绩,规模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个;提供单个项目业绩,规模300万元(不含300万)以上的得5分/个;提供单个项目业绩,规模100万(不含100万元)以上的,得3分/个。必须提供施工合同(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和付款凭证,中间计量单和施工验收结算单资料至少提供一项。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同一项目只按最高规模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此项最高计6个业绩。

5

获奖情况

5

投标单位参建的项目业绩中有获得市优质工程奖,每个3分;获得省优质工程奖,每个4分;获得芙蓉奖,每个5分。市优质工程奖、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级奖项计分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5天。须提供奖项证明资料复印件。(单个项目如果同时获得以上两个或以上奖项时,以最高分计,不允许重复计分。)”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7307469708

招标监管联系电话:0746-8376051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386308076

(以上号码经本人确定可以公开)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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